家屬可入稟追討按金

家屬可入稟追討按金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正處理約10宗有關安老院住客死後,安老院不肯退回按金的投訴。該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表示,若安老院無理拒絕退回已故院友的按金,家屬應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但消委會指暫未有投訴個案向該處進行申索。

10宗投訴個案正處理

劉燕卿昨日接受查詢時說,該會正處理約10宗與安老院院友死亡,家屬無法取回按金的投訴,她認為「如果老人家係突然間過身,點樣可以預先一個月通知,安老院應該明白呢個風險」,現時消委會正協助這些投訴個案與安老院商討。若未能追回按金,她認為家屬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私營安老院協會秘書長陳志育回應稱,若長者不幸身故,院舍不退回按金是不合理,在這種情形下應豁免一個月通知期。但若長者因不同理由暫時離開院舍,如入醫院,安老院不可以把長者宿位租出,故很難把院費完全退回或豁免,但有些院舍會收回部份費用。
社署發言人重申私營安老院舍以商業模式經營,其收費按照自由市場規律自行釐定,但該署要求院舍向住客及其親屬清楚解釋住院費用、其他收費及退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