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到一篇有關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新聞,該局說收到投訴指香港寬頻「無牌」經營收費電視,要求徹底調查云云。其實所謂「無牌」經營,只是舊聞一宗,無甚新意,現時廣播條例已經豁免將互聯網納入電視節目服務內,即是透過互聯網傳送的影像服務不受廣播條例監管,也不用領牌,投訴自然不成立。問題是,廣管局煞有介事的將之仔細調查,更凸顯現行廣播條例科技不中立。未來科技更進一步改進,監管制度受衝擊在所難免。
互聯網內容監管困難
監管互聯網內容經常惹起爭議。去年底,歐盟曾提出修訂「TelevisionwithoutFrontiers」的建議,將網上內容包括影像、體育節目、新聞和廣告等納入目前的廣播業規管範圍內,但新聞網頁及非商業網站則獲豁免。不過,此建議仍遭英國電訊商和網上內容商組成的聯盟反對,要求維持目前的自我監管制度,這個聯盟陣容也真鼎盛,成員包括思科系統、英國電訊T-Mobile、Vodafone、Wanadoo和BBC的Channel4及5,甚至連英國官方的超級規管機構Ofcom也支持聯盟的建議。可見規管互聯網內容實屬敏感課題。
余秋雨讀錯字惹炮轟
在香港,廣管局單只是監管數家電視商的內容,已經頭都大,耗用不少人力物力。筆者參看廣管局網頁,才得悉廣管局諸公果真盡責,雞毛蒜皮都要管。例如:「節目中重複報道了兩次新春發財跑」、「旁白說『晚會於晚上7時30分開始』,字幕卻顯示『晚會7時才開始』」或「開賽後首個入球的時間報道為12秒,投訴人認為應是10秒」。若再將互聯網納入監管,廣管局會忙個不停!
走筆至此,消息傳來內地著名文人余秋雨在電視節目中當歌唱比賽評判時,當着廣大觀眾面前讀錯字,結果引來10萬個短訊炮轟。據內地報章所載,余先生及後說話格外小心,一字一句皆小心翼翼。在這個資訊世代,民間監察威力巨大,反應也可以是即時的(看內地的「超級女聲」便知一二),過往的官僚式內容監管(即目前廣管局所採用的)已不合時宜,追不上時代步伐。政府是時間趁着廣管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的契機,檢討目前僵化兼且閉門造車的廣管局模式,考慮怎樣將廣播業的監管開放,給予更大的民間參與。
侯聯貴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