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抉擇」已成立20年,其位於港島半山寶雲道的嬰兒護理部一直收養等候領養的嬰兒,他們大部份來自未婚媽媽,在被領養前,由部門職員及義工照顧。
「健康嘅BB好搶手」
嬰兒護理部主任陸翠珊說,若有合適的家庭,嬰兒一般會被領養,但領養事宜則由社會福利署監管。領養者必須年滿25歲、有固定職業、學歷必須不少於小六程度、無犯罪紀錄等。
若健康的嬰兒在八至九個月大時仍未有人領養,機構便會把他們送到寄養家庭,因他們相信孩子需要一個家。不過陸翠珊笑說:「健康嘅BB好搶手,好快就俾人領養晒。」而有殘障的兒童若到6歲仍未有人領養,則會被送到特殊寄宿學校。
陸翠珊又說,部份留下子女的未婚媽媽雖與子女分開,但依然掛念他們,不過她並不鼓勵生母回來探望子女,「啲BB遲早俾人領養,佢哋同親生媽咪見面,對雙方都無益。」不過仍有媽媽因擔心子女安危對領養家庭的資料「問長問短」,陸翠珊表示體諒她們的心情,故會盡量回答其問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