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內地女友與姑媽的房地產糾紛及撫育費一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追討姪女總數60萬元人民幣的撫育費及買房費;若原告不服可在本月底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但原告已透過律師表示,放棄上訴。
律師稱姑媽不上訴
據原告的呂姓代表律師表示,上月底福田區法院以書面形式通知該案的判決,對於現居於香港的原告會否上訴,他說:「原告說沒有錢再打官司,只能認輸。」
案情透露,10年前,梁定邦與當年未滿17歲的黃儀搞「爺孫戀」,2003年梁透過其任職董事的順昌泰公司以60萬元港幣,購入深圳福田區一個單位予黃居住,其後再以買賣形式轉到黃的名下。
黃儀已經出國留學
但原告李鳳珍(54歲)去年11月入稟法院,指購房款是她借給姪女;福田區法院曾兩次開庭審理該案,李鳳珍在庭上出示多幀梁定邦與黃儀的親密合照,以證明梁黃是「戀愛」關係,李又向傳媒大爆姪女與多名異性有曖昧關係。案件曝光後,原在深圳一外資銀行工作任職的黃儀亦被迫辭職;據悉,今年初她已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