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滲異物 街坊報警求助<br>化學液棄街頭食環署不理

三日後滲異物 街坊報警求助
化學液棄街頭食環署不理

【本報訊】鰂魚涌船塢里上演一幕洩漏有毒化學液體驚魂,揭露部門卸責流弊,居民稱過去三日有三大桶不知名化學液體棄置街頭,曾致電食環署求助不果。至昨日該三個銹蝕鐵桶滲出黃色化學液體,居民恐防有毒報警,消防員檢查證實液體無毒,環保署事後搬走鐵桶。 記者:胡恩宏

現場所見,該三個鐵桶外層均長滿銹蝕痕迹,每個鐵桶約一米高、載重量為50公升,表面覆蓋一塊大型黑色膠布,至於外洩的黃色化學液體無味、無臭,環保署正跟進化學液體種類及成份,並追查化學液體所屬公司或物主。

憂液體含有毒成份

街坊稱,本月十日發現該三個大鐵桶,遭棄置於鰂魚涌船塢里14號匯豪峰外街頭,當時三個鐵桶放在一塊木板上,並以一塊大型黑色膠布覆蓋。坊眾恐防鐵桶內藏有化學液體,曾致電食環署求助,希望署方派員清理鐵桶,以解坊眾疑惑。
可是食環署並不受理,坊眾大表不滿,指摘政府部門卸責。至昨晨九時許,坊眾路經上址,赫見鐵桶底部滲出黃色懷疑化學液體,憂慮液體含有毒成份,遂報警。消防員到場封路,並抽調一輛核生化事故車到場。

鐵桶滿布銹蝕痕迹

其間消防員揭開覆蓋鐵桶膠布,發現三個鐵桶均滿布銹蝕痕迹,消防員取來精密的爆炸氣體探測器及多用途探測器,先後抽取空氣及液體樣本檢測,確認液體無毒及空氣中不含爆炸成份才收隊離去。環保署事後到場調查,並安排化學廢料回收商到場搬走該三桶不知名化學液體,傾倒銷毀。
根據現行法例,所有化學廢料均需經由持牌化學廢料收集商收集處理,然後運送到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銷毀,任何人士隨處棄置化學廢料即屬違法,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消防員利用爆炸氣體器(圖)測試空氣中有否爆炸成份,又利用多用途試管測試有否毒氣,最後無發現。

消防員利用爆炸氣體器測試空氣中有否爆炸成份,又利用多用途試管(圖)測試有否毒氣,最後無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