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上月有法官批評律政司拖延,令五歲風化案受害人無法及早作供後,上訴庭昨指另一宗九歲男童被雞姦案,亦沒得到優先處理,延誤達22個月,違反法庭的實務指示,希望各方通力合作,不要重蹈覆轍。
根據司法機構的實務指示,牽涉易受傷害證人的案件,應獲優先排期處理,但有關雞姦案於03年9月發生,疑犯10月被捕,卻延至去年7月才開審。
應在半年內開審
上訴庭副庭長司徒冕昨指,本案案情簡單,審訊不會多於數日,但控罪嚴重,亦涉及易受傷害證人,各方均要通力合作,確保六個月內開審,卻延誤了22個月,極不尋常,本案沒有按實務指示獲優先處理,令九歲受害人長期等候,難以接受。
控方及各級法庭的排期主任,均有責任確保類似案件獲優先處理,若遇上困難,可知會法官或裁判官,上訴庭希望事件不再發生,而涉案被告因非法肛交罪,判入教導所,上訴昨駁回。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一向致力盡快處理涉及易受傷害證人的案件,並於今年4月指派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成立工作小組,成員來自律政司、司法機構、法律援助署及警方,研究加快處理類似案件的方法。
高院暫委法官賴磐德於去年3月及上月,批評律政司延誤,沒優先處理兩宗涉及小童的強姦案。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曾指首案是個別事件,次案歸咎警方及司法機構準備錄影帶謄本、繙譯及核實內容需時。
案件編號:CACC3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