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鬧市宣傳28萬元拍賣自己

深圳男子鬧市宣傳28萬元拍賣自己

「28萬元起,賣掉自己!」曾入選去年中國10大法制新聞人物及深圳10大最具愛心人物的男子王金雲,前日在深圳鬧市華強北路高舉牌子「拍賣自己」。
儘管牌子上寫着:「我叫王金雲,筆名陽光下,28歲,上過大學,開過公司,蹲過監獄,就是沒有賣過自己。」但圍觀的途人還是一頭霧水。

賣紀實作品支持釋囚

他解釋稱,「賣掉自己」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賣身,而是拍賣他出版的1本紀實作品的影視改編權。他坦言:「之所以這樣寫,是為了吸引大家注意。」
原來,王金雲靠打工獨力協助釋囚機構「深圳陽光下之家」的求助者,每月費用逾5,000元,加上近期他的工作遇到困難,於是拍賣作品改編權籌錢。不過,截至前日下午他離開時,現場還沒有人對他的「拍賣」表現出興趣。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