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展竊賊監三年八個月

珠寶展竊賊監三年八個月

【本報訊】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湖南旅客,於珠寶鐘錶展覽攤位偷龍轉鳳,以假鑽石換走一粒價值21萬元的四卡鑽石,他承認兩項控罪,昨於區域法院判監三年八個月。

同鄉無罪釋放

法官判刑時嘉許拘捕被告的警務人員行動敏捷及機警,成功維護香港治安良好的國際形象。
被告羅伍德(33歲)本來與同鄉黃川湘(26歲)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惟法官源麗華指證供不足以證名兩人串謀行事,黃被判無罪釋放,羅改口承認盜竊及拒捕兩項控罪。
案情透露,去年9月21日,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正舉行珠寶鐘錶展覽。四名警員目睹被告在展覽場外形迹可疑,遂尾隨被告,並目睹他到一攤位要求觀看鑽石,被告趁職員不留神,將一枚假鑽石換走真鑽石,然後急步離開,尾隨警員立刻上前截停被告,並在他手上撿得一粒鑽石。
案件編號:DCCC11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