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條例獲通過

特首選舉條例獲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明年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修訂案,持反對立場的民主派議員指摘政府拒絕擴大選委會選民基礎,又不肯修改候選人不可以擁有政黨背景的規定,根本無意增加民主成份,形同「縮頭烏龜」,欲限制政黨發展。

「對香港是侮辱」

民主派原本希望就擴大選民基礎及容許候選人擁有政黨背景提出修訂,但政黨背景的修訂遭立會主席范徐麗泰以超越條例範圍否決,提出修訂的民主黨楊森批評,政府不容許特首具有政黨背景,是歧視政黨,限制政黨空間。
公民黨湯家驊形容當局不敢將公司及團體票轉為個人票是「縮頭烏龜」的行為,對於政府拒提更民主的法案深表失望。
職工盟李卓人直斥特首選舉對香港是一個侮辱,坦言「我哋拒絕做死屍嘅化妝師,明明係死咗,整靚個樣做乜?明明係假嘅,做乜整到有咩信任票,又有得投票?」
不過民建聯李國英支持盡快通過草案,以便特首選舉能夠順利進行。他更稱,若非泛民主派去年否決政改方案,拒讓民主步伐向前邁進,現在也不用就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進行小修小補。
由於政府得到親政府議員支持,草案最終以31票贊成,21票反對,1票棄權,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