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先生一家三口闊別香港8年,日前全家來港旅遊,並在天水圍百佳買了2包滷水雞翼,他聲稱吃了1包後徹夜屙嘔肚痛發燒至脫水,送院證實患了急性腸胃炎。周先生於是投訴百佳售賣不潔食品並要求賠償醫藥費;百佳撿走餘下1包雞翼化驗後指樣本不含致病源菌,拒絕賠償。
周先生不滿說:「乜𠵱家香港啲大型超巿搞成咁,如果喺加拿大,超巿售賣嘅食物害到消費者急性腸胃炎,即刻『釘牌』。」
百佳就投訴回覆稱,百佳把投訴人同日同時購買的滷水雞翼送往化驗,樣本不含致病源菌。周先生進食同一批滷水雞翼,故有關滷水雞翼也沒有問題。
醫生建議向食環署投訴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對百佳的說法則不敢苟同,投訴人購買2包滷水雞翼,即使如百佳所指屬同一批雞翼,但分開2包售賣即經過不同包裝處理,百佳撿走1包投訴人沒有進食的雞翼,聲稱未驗出致病的細菌,也不等於投訴人吃的那包沒有問題。
勞永樂說,投訴人進食雞翼後出現屙嘔肚痛,發燒屬於食物中毒症狀。他建議巿民遇上同類情況首先向食環署投訴,由食環署處理及化驗,可獲公平結果。
周先生日前向本報投訴指出,上月初一家三口來港度假,入住天水圍酒店;上月23日傍晚約6時在天水圍百佳購入2包滷水雞翼,每包10元,回酒店後他進食了1包,另1包放在雪櫃,家人沒有進食。豈料他睡至凌晨1時許肚痛大作,徹夜屙嘔兼發燒至約清晨6時,於是到屯門醫院,證實是急性腸胃炎,其後病情未有好轉再向私家醫生求診,折騰近1星期才痊癒。
周太說,上月24日即時向天水圍百佳投訴,並要求賠償約500元醫藥費用。百佳職員到酒店撿走餘下1包未曾開封的滷水雞翼,並退回20元。周先生最近接獲百佳通知樣本未驗出致病細菌,「佢哋話唔會賠醫藥費,只係話送番果籃了事。」他說,只想取回公道,遂拒絕接受,並向消委會及傳媒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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