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鎮濤反對取消董事資格

鍾鎮濤反對取消董事資格

將於今年10月結束破產生涯的鍾鎮濤(阿B),昔日與前妻章小蕙同持有的祥陞有限公司,因欠稅被清盤,破產管理署認為兩人管理不善,不適宜再任董事,向法庭申請頒令取消兩人出任董事的資格。案件昨在法庭審理時,阿B突然透過律師提出反對,並要求寬限讓他入稟誓章,列舉反對理由。

獲14日限期

破管署根據《公司條例》於去年11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取消鍾鎮濤與章小蕙出任任何公司董事的資格,最長可達15年。
代表破管署的律師對阿B在最後時刻才提出反對頗有微言,並指出阿B有責任向法庭解釋為何拖延至今,並就押後提出充份理由。最後聆案官僅給予他14日入稟誓章,破管署可在21日內回應,而阿B要支付昨日的堂費,破管署針對兩人的申請,則排期再審。
案件編號:HCMP2607/05
採訪: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