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墳勒索犯滔天惡行

盜墳勒索犯滔天惡行

【本報訊】盜墓賊掘走價值連城陪葬品來發「死人財」的事件古已有之,但內地、台灣、本港以至歐洲地區,近年出現一股更為「陰損」的風氣,便是盜走墳墓中的骸骨或骨灰後,勒索其家人或後人錢財,情況又以內地最為嚴重。

李嘉誠妻墓曾遭破壞

這種「缺德」的勒索案近年於內地氾濫,單是經傳媒廣泛報道的案件,差不多每年便有多宗。盜墓者多與死者或其家屬相識,其手法是先從墓穴盜走死者骸骨,再致電其家人或在墓內留下紙條,恐嚇若不付款,便不歸還遺骸。未知是否「天有眼」,這些無良勒索案大多能破案,賊人終被繩之於法。另外,內地亦有不法分子胡亂在墳場內割下屍體的器官,作為威脅敲詐其他人之用。
本港近年也發生類似的勒索案件,去年11月有內地歹徒在將軍澳墳場盜走3個骨灰龕,遺下勒索五萬元的紙條,警方調查至今仍未破案。
而本港首富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灣佛教墳場的墓穴亦曾遭盜墓者「覬覦」。今年一月底,四名懷疑內地賊人,企圖挖掘並破壞其妻墳墓,其間遭兩名墳場職員揭發。事敗後,賊匪劫去兩職員合共七萬多元現金及財物,並逃去無蹤。
堪輿學家麥玲玲指出,中國人着重入土為安,死後不能受到騷擾,挖人墳墓取走骸骨勒索是非常缺德行為,傳統上認為這種缺德者會「絕子絕孫」。她稱,祖墳可影響三代,如被挖走的先人骸骨年代已久,則影響相對較微,儘管如此,後人仍應努力取回骸骨安放,同時修葺祖墳,如最後不能成事,可將先人遺物放回墓內,再聘法師做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