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公布由特首委任的「嘉亨灣事件獨立調查小組」報告,認為被審計署及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炮轟不當使用酌情權,令庫房少收逾億、發展商多賺數十億的前屋宇署署長梁展文,僅犯下錯引法例,以豁免公共交通總站計入地盤總建築面積這個過失,並指出,「出現任何差錯,也不應歸咎於他」;報告又稱,政府並無財政損失。公務員事務局隨即宣布毋須向梁採取紀律行動。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借報告「放生」梁展文。 記者:雷子樂 蔡元貴
終可保住千萬元退休金及長俸的梁展文,昨透過房屋署發聲明稱:「向所有關心和支持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他相信獨立調查小組公正客觀,他接受報告書內容。他稱:「事件並沒改變我多年在工作上的信念。」立法會賬委會主席黃宜弘代表委員會發表聲明,表示待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今天就報告發表意見後,才會作出回應。
「差錯不應歸咎他」
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馬天敏、前房委會主席鄭漢鈞及資深大律師陳健強撰寫的報告認為,梁展文兼任建築事務監督時,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第23(3)(b)決定准予豁免不把公共交通總站計入嘉亨灣總建築樓面面積,是引用規例失當。報告認為,公共交通總站不符合條例規定「是為主建築物和其佔用人提供」這豁免要求。但報告認為,梁事前已徵詢法律和建築事務監督會議意見,因此「出現任何差錯,也不應歸咎於他」。立法會賬委員成員鄭經翰反駁指,梁在會議中沒邀請持反對意見的官員出席,做法明顯有問題。
報告稱,梁展文錯引規例作出的決定,令發展商獲得19,937平方米額外樓面面積,令嘉亨灣5幢大廈各增加8個樓層,共280個單位,相等於一幢40層高住宅。事件中政府無財政損失,因酌情決定是在地皮出售後才作出。不過,立會賬委會副主席譚香文不同意有關結論,堅持梁展文錯誤行使酌情權,令政府少收數十億元,因若發展商早知可申請豁免,投地時出價或會更高。
恒基:平反咪好囉
報告並接納梁展文讓發展商改變土地類別、在預留地區上的決定。前綫議員劉慧卿認為,獨立調查小組的結論與審計署、賬委會報告內容大相逕庭,「令人感覺係為咗令梁展文開脫,先搞呢個獨立調查」。有屋宇署官員也認為,報告「明係想幫梁展文甩身」。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獨立調查小組報告和審計署、賬委會報告考慮的重點有不同,「唔係要用邊個報告去推翻另一個報告」。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強調該署對事不對人。
嘉亨灣的主要發展商恒基地產副主席李家傑認為,報告是一個平反,事件已經過去,不會影響集團與政府的合作。他說:「公道自在人心吖嗎,平反咪好囉,好事嚟㗎。」恒地希望事件過後,政府官員審批發展土地申請時,能減少不必要之延誤。
立會曾「極度遺憾」
建築師學會會長林雲峰對調查小組報告結果表示歡迎,認為梁展文以建築事務監督身份就發展項目行使酌情權並無不恰當之處。中文大學社會系副教授陳健民認為,嘉亨灣獨立調查報告並非政府面對最大挑戰,「我相信最大挑戰會係政府點樣同地產商角力,如果政府執正嚟做,咁地產商一定會反對。但如果政府讓步,咁又會俾人話官商勾結。」
審計署去年11月發表報告,炮轟梁展文擔任屋宇署署長時不顧其他部門反對,運用酌情權額外批出萬多平方米樓面面積予嘉亨灣發展商,令政府少收1.25億元賣地收入。立法會賬委會今年2月發表報告,對梁展文錯用酌情權表示「極度遺憾」,對他行使酌情權時沒充份考慮公眾利益表示震驚和強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