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案:艾勤賢稱為幫朋友牽涉入案

先科案:艾勤賢稱為幫朋友牽涉入案

【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與兩名律師涉妨礙司法公正案,大律師艾勤賢在被裁定4項罪名表證成立後,昨於區域法院選擇出庭自辯,以示清白。他多次強調並無與他人串謀作任何行動,又表示出於好心才打算幫朋友,最終卻引起軒然大波,他認為被起訴全因倒楣。
艾勤賢於日前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披露受保護證人資料等4項罪名表證成立。他昨在庭上供稱,自己對先科案一無所知,亦不認識案中被告。不過,由於他於04年7月13日剛好在香港外國記者會巧遇另3名被告林炳昌、黃創光及徐敏偲,才得悉徐正打算與其生意拍檔亦即先科女職員聯絡。

對被起訴感到冒犯

當時徐及林認為正協助處理事件的律師未夠積極,並將不滿向艾反映。由於該名律師為艾相識10多年好友,艾遂決定致電給予意見,惟該律師已返回青衣家中,兩人最終決定由艾代該律師到廉署總部要求與女職員見面,艾因而捲入稍後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之中。
另外,艾表示從無對記者提起與保護證人有關的事,當日他在高等法院處理人身保護令案時,《星島日報》一名姓徐女記者目睹廉署首席調查主任楊恩德在庭外,女記者懷疑事件與保護證人計劃有關。艾對於被起訴顯得忿忿不平,並「感到被冒犯」。他強調,由於徐敏偲指女職員曾在電話中透露不希望與廉署職員一起,艾才決定到廉署要求與女職員會面,弄清事件來龍去脈。
案件編號:DCCC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