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整頓當代「東廠」 雙規調查限3個月

中央整頓當代「東廠」 雙規調查限3個月

中共「雙規」(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官員被轟缺乏法律依據下,中共中央下發兩份指導文件,大力整頓雙規的執行情況,不僅收緊雙規應用範圍以及審批程序,並首次限定官員被雙規的時間,以保障被查處官員的基本人權。

「雙規」是中共審查黨員的手法,被雙規的官員通常會被帶走、隔離、限制人身自由。外界普遍批評,雙規缺乏法律依據,僅憑共產黨內部條例就可限制人身自由,已成當代「東廠」。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及中央辦公廳在去年5月分別下發文件,大力整頓雙規的執行情況。中紀委文件訂明雙規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且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之一,即當局已掌握該黨員的違紀事實,但仍有重要問題需深入調查;或者該黨員有串通、逃匿、或消滅證據的可能;或者重要涉案黨員拒絕提供資料並涉嫌嚴重違紀。文件並訂明,只有縣處級或以上的紀檢機關,才可雙規有問題的黨員。
中紀委及中辦文件並首度對雙規時限做出限制,不得超過內部規定為3個月的調查時限(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如延期則面臨更嚴格的審批程序。

保護官員 五大人權

文件亦規定,紀檢單位要保護被查官員的五大人權:申辯權、申訴權、人身權、知情權和財產權,當中包括禁止紀檢人員打罵調查對象以及非法進入調查對象的寓所取證等。此外,文件亦規定,紀檢人員須保護檢舉人、控告人、證人等的合法權利。
中央大力整頓雙規後,不少單位據報已禁用雙規。湖南長沙中南大學(部屬大學)一名紀檢人員說:「我們半年前就開始禁用雙規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紀委直至今年1月才向隸屬單位轉發中紀委、中辦的文件,而各市紀委再次轉發,則是今年2月以後的事情。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