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偷兩運動褲罰款

教師偷兩運動褲罰款

【本報訊】25歲中學男教師黃溢華,在屯門市廣場吉之島百貨內偷取兩條運動褲,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他求情指因母親患病留醫,一時衝動犯事,現感後悔,裁判官認為被告要為自己犯事負責,留下案底會影響其前途,考慮初犯,輕判罰款2,000元。
案發於上月29日,被告在店內偷取兩條價值共598元名牌運動褲,放入背囊內,沒有付錢奪門而逃,男保安員目擊過程,店外將被告截停及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事,警員發現他當時身上攜有2,454元。
案件編號:TMCC14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