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收緊超時補薪息眾怒

港台收緊超時補薪息眾怒

【本報訊】被審計署批評濫發超時工作補薪的香港電台將收緊審批制度,本年度將把超時補薪總金額最少削減一成,至100萬元以下,當中包括把清晨由司機購買報紙的工作外判,節省8萬元司機超時補薪開支。
審計署署長報告批評港台濫發超時補薪,在2004/2005年度港台員工共獲110萬元補薪,其中70萬元由司機申領。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昨就此舉行聆訊,議員質疑港台特別安排司機每天清晨駕車買報紙供早上新聞節目,而不外判予派遞報紙公司。
助理廣播處長戴健文解釋,有關司機其實是輪流當值「早更」,以便有突發事件時新聞部可即時用車,由於司機須清晨上班,遂因利乘便安排他買報紙。不過賬委會主席黃宜弘指出,有關司機既須隨時候命,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便無暇買報紙,港台這安排不合理。戴健文強調有應變措施,並說正研究把買報工作外判。

超時工作管理混亂

審計署又指港台對超時工作管理混亂,部份員工超時工作數個月後才申請批核,助理廣播處長張文新稱多屬新入職員工所為,因他們不熟悉制度故情有可原。議員鄭經翰則指其實公務員事務局指引容許公務人員事後才申請超時工作,若港台遵守在1星期內申報的指引,當局抽查時也難以責難。
議員又關注為《城市論壇》作現場轉播的外判公司,不根據合約條款而派出資歷較淺工作人員,有違約之嫌;港台製作事務總監明偉儀指其實有關人員資歷符合,日後批出新合約時會訂明若調動人手須經港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