鏹水洗廁致病校工索償170萬

鏹水洗廁致病校工索償170萬

【本報訊】在中學任職近10年的前校工,指稱校方要求校工使用鏹水清洗廁所,惟鏹水散發濃烈的黃色煙霧,導致他多年來嚴重咳嗽,甚至咳血,及後證實患上慢性支氣管炎及支氣管擴張。他昨興訟高等法院,指校方疏忽及違反身為僱主的法定責任,索償逾170萬元。
56歲的原訴人陳卓全,89年8月起受聘於博愛醫院鄧佩瓊紀念中學,至99年12月被迫辭職。原訴一方指,校方自94年開始,指示陳使用鏹水洗廁所,每當倒鏹水時均會散發黃色具刺激性煙霧,導致陳咳嗽不停。至95年5月,陳的咳嗽漸趨嚴重,甚至咳出血。至98年5月因咳血入院,之後放病假至翌年12月。陳其後證實患上慢性支氣管炎及支氣管擴張,一直失業至去年4月才找到保安員工作。
原訴一方指,校方未有提供安全的工作設備,沒有監管及教導正確使用鏹水,校內廁所又無有效通風設施。校方辯稱,陳的病況非因工所致,是他本身患慢性鼻竇炎引致。
陳昨在庭上供稱,他與工友開會時並未提出鏹水問題,是怕其他校工知道他的病情。
案件編號:HCPI9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