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應召女郎李婉儀生前聲稱為放蛇警員口交後遭警方奪去載有精液避孕套,她不滿被誣指襲警及恐嚇,墮樓身亡以死控訴,案件主角及首次放蛇的警員,昨在死因庭堅稱應召女郎從沒替他口交,僅承認為他戴避孕套時感到興奮。他與應召女郎的版本南轅北轍,演變成一宗「羅生門」事件。 記者:戴國輝
警員邱樹明供稱,他於93年加入警隊,去年8月調至灣仔特別職務隊,至10月5日,他首次以卧底身份執行「反妓女勒索嫖客」任務,他須簽署一份卧底聲明,承諾任何情況下不與妓女口交、性交等。
邱樹明表示,當晚9時他抵達灣仔1酒店,手持《龍虎豹》雜誌,按廣告撥電,1名叫「紅姑」的女子接聽,邱隨意選擇價錢500元的「台灣妹」。邱的同袍則在酒店附近埋伏。約1小時後,應召女郎李婉儀抵酒店,詢問邱「係咪叫女?」李入房隨即打電話,並將電話交給邱,電話傳來一把男聲,「老細,條女得唔得?玩得開心啲」。
邱續稱,他將肉金500元交與李,李洗澡後脫光衣服,邱赤身躺在床上,李用右手撫摸邱的陽具,又在不知不覺間為他戴上避孕套,他感到興奮,李問「先生,你想上面做定下面做?」邱認為已搜集足夠證據,遂訛稱疲倦毋須繼續做下去,着李為他按摩,李脫下避孕套,然後進入洗手間。
邱指房內電話突然響起,一名男子高聲質問他:「老闆,條女喺夜總會做,每個鐘3000元,3個鐘9000,如果唔畀,搵人上嚟斬死你」,邱表示沒有足夠金錢,此時李已離開洗手間,並與邱十分接近,突然搶去他錢包內2500元,然後離開酒店。
胞妹指「媽咪」致電房間
邱隨即通知同袍,李在街頭被捕,其後帶她返警署期間,表現尚算平靜,僅少許驚慌,邱指李沒有投訴,並強調李沒有為他口交,亦沒有射精至避孕套內,更不知她何時身亡。
跟死者李婉儀同住的胞妹李婉君稱,在住所發現胞姐的日記,內容指死者懷疑「媽咪」與案有關,又指案發時是「媽咪」致電酒店房間恐嚇放蛇警員。
案件編號:CCDI11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