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虐畜被判社服令

小販虐畜被判社服令

【本報訊】寵物店店員受託照顧1頭金毛尋回犬,卻將牠鎖在籠內,棄於天台,令牠長時間缺水缺糧,日曬雨淋,被發現時已消瘦見骨,該名被控虐畜的前店員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18歲被告高建忠,現職小販,早前承認於今年2月4日,在土瓜灣1大廈天台,沒有為犬隻提供食水、清潔居所及足夠遮蓋等3罪。
案情指,愛護動物協會接獲市民投訴,派員到涉案大廈,發現1頭雄性金毛尋回犬,居住環境惡劣,所住鐵籠極細,身上沾滿糞便,多處脫毛,瘦至見骨,遂送牠入院檢查。協會憑犬隻晶片,找到女狗主,女狗主稱要搬屋,故付款1000元,託寵物店工作的被告照顧牠,被告被捕後稱,案發時已轉職,因工時太長,才會疏忽照顧該犬。
案件編號:KCCC1514/06

高建忠(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