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已婚漢死不悔改,再犯案入獄後,妻子決心拋夫棄女,遺下女兒顛沛流離,稚女10歲時遭父親及後母接走,卻遭父親多次肆意侵犯,她將事告訴鄰居後,卻不敢向警察當場揭穿父親獸行,結果警察離開後,她慘遭父親及後母毒打,更被罰洗廁所。已婚漢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亂倫及非禮罪,還柙至5月29日判刑。 記者:梁偉強
該名35歲的被告中三輟學,曾有服食毒品惡習,做過侍應、髮型及地盤,案發時無業,案底13次,自10歲起犯案,其後連犯遊蕩、非禮、刑事毀壞、毆打傷人、偷竊等案,多次被罰款及緩刑,但仍不知悔改,96、97年間因爆竊判囚,00年才出獄。於本案期間,他又因毆打傷人及藏有第1部毒藥,被判感化及入住戒毒所。
被告原被控6項控罪,昨承認其中1項非禮及2項亂倫罪,辯方大律師指被告對事件深感羞恥,暫委法官杜麗冰關注女童的生活安排,要先審閱社會福利報告、感化官及被告心理報告才判刑,女童現由年邁祖父母照顧,但祖父有肺癌。
女童遭生母拋棄
根據案情,受害女童兩歲前由被告夫婦照顧,被告在96年入獄後,妻子下堂而去,女童交祖母照顧,04年8月被告將她接往1租住單位,與女友及兩人的兩歲大兒子同住。案發04年9月中,當時被告尚未買床,一家四口睡同1張床褥,當晚他將雙手伸入女兒的睡衣內,揑弄其胸部達20秒,女兒害怕被打,不敢張聲。
同年11月初某一晚,被告乘女友及兒子熟睡,藉口教女兒做功課,在廳中梳化上,企圖摸女兒胸部,女兒反抗,他便罰女兒通宵做功課及做家務;至清晨6時,被告命令女兒入房,並說若不讓他那樣做,便會打她,其後他戴上安全套,跟她亂倫,雖然女兒一度說:「爸爸,不要這樣做!」但被告不理,事後還着女兒立刻將安全套連垃圾扔掉,叫女兒不要將事告訴別人。
去年8月28日晚,被告乘女友洗澡吩咐女兒入房跟她亂倫,女兒反抗不遂,次日將事告訴女鄰居,警方登門時,女兒憂被父及後母打不敢指證;警察走後,被告大怒,用衣架狂毆女兒雙手及臀部,留下10條傷痕,後母又扯她頭髮及摑她,被告並懲罰女兒洗廁所,女兒次日再向鄰居求助,被帶往警署報警。
案件編號:HCCC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