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騙綜援婦人梁惠淇雖避過牢獄之苦,但其夫高忠強涉於去年尖沙嘴1間酒吧內,先後夥同友人向4名男女「爆樽」施襲,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結後,高被裁定3項傷人及1項襲擊罪罪成,裁判官沈小民指行兇者使用武器及黑社會術語,而事主傷勢不輕,頭部須縫針,遂重判有3次暴力案底的高忠強監禁兩年零9個月。
38歲的被告高忠強,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去年6月24日在尖沙嘴山林道I-Pub酒吧內,與1名叫「飛仔強」的人及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蔡玉卿、霍萬松、周偉文及襲擊李衞東。
被追債反夥眾打人
女事主蔡玉卿昨供稱,當晚凌晨5時許,她與霍及李到肇事酒吧會合其男友周偉文,到達時見到與她相識數年的高忠強正與人消遣,她向高提起:「你係咪爭我12萬?」高承認欠債後,即站起來扯起周偉文,並打其肚,跟着拿起玻璃樽扑她的頭,之後有7、8個男人衝前圍着他們4人毆打,高又用裸女像擺設打她的頭。
蔡續指,動手前有一名男子詢問高:「大佬,乜事呀?」其間又有人自稱「大環山新義安飛仔強」。
周偉文則供稱,當晚向高追債時,高表示:「我唔×還咁又點?」周回答:「咁你打死我咪唔使還囉!」其後高便向他及其女友「爆樽」。
辯方則指,當晚高打算翌日才談論還錢事宜,但李及霍向他潑酒,再拿起盛酒器擲他,但落在另一些客人桌上,因而口角並動武,事件與高無關。
案件編號:KCCC19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