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4度結婚的7旬風流老翁,其第3任妻子發現他在內地再娶後,打爛醋埕,接連登門滋擾,向他索錢替女兒治病,又多次誣衊他既領綜援又工作,老翁一時之氣持菜刀追斬前妻至少17刀,其中7刀均傷及頭顱骨,前妻僥倖保命。老翁昨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傷人罪,被判囚56個月。 記者:陳曉薇
法官倫明高昨判案時,斥被告只因妻子不斷申索要錢,便用致命武器襲擊前妻,而且每下均攻擊要害,反應明顯過大,幸而前妻僥倖保命,但身上已留下顯著疤痕,故判上述刑期。
現年71歲的被告黃梓弼,被控於去年6月3日,在荃灣石蔭邨1單位,惡意襲擊47歲前妻陳建庚。
案情指,被告與前妻於85年在內地結婚,育有3名女兒,98年妻女獲批來港定居,夫妻翌年離婚,前妻與女居住,此後2人常因贍養費問題爭執。被告04年再婚,與持雙程證來港新任妻子同住涉案單位,前妻去年5月到被告寓所追討贍養費遭拒,至案發晚,前妻攜同2女再上門要錢,她不斷拍打木門及踢鐵閘,又命兩女高呼叫被告開門,恐嚇說:「如果你唔走,我就斬死你。」
其中7刀斬裂頭骨
其後,被告突將前妻拉入屋內,用菜刀襲擊她,前妻逃離單位,乘電梯到地下報案,被送入院後,證實身中17刀,其中7刀斬裂頭骨,頸及肩膀亦有刀傷,被告被捕後稱,他於案發時正在用膳,飲了少許酒,前妻在門外滋擾10多分鐘,明顯找麻煩,他因一時之氣才犯案。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過往曾4度結婚,前妻04年發現他再婚後吃醋,自去年3月起,不斷登門滋擾,在門外按鐘拍門,聲稱要錢替女治病,但他認為前妻在領取3女的撫養權後,已獲額外綜援,不需他的支持,所以沒有供養妻女,前妻又多次誣衊他涉嫌欺詐,既領綜援又往打工,故當天一時之氣及酒精影響下,才會斬傷前妻。
案件編號:HCCC2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