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遏止年輕人濫用公屋,房委會於去年9月實施「非長者一人申請計分制」,以年齡計分,輪候時間隨年齡增加。社區組織協會質疑,政策帶有年齡歧視成份,未能令真正有需要的年輕人成功入住,計劃提出訴訟,指房委會違人權法;社協又擔心計分制會令單身人士「迫爆」板間房及籠屋。
負分者輪候最少30年
社協昨引述房委會的數據時指,截止今年2月,全港有32,519名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年齡中位數為38歲,平均每年編配1,000至2,000個單位,輪候時間中位數達9年。社協主任何喜華促政府檢討計分制,勿純以年齡計分。
24歲的阿Ben因與父母同住公屋,在計分制的申請得分被扣,現為負分,輪候時間最少30年。但他父親的「二奶」常來港同住,與大婆常發生打鬥,要警察上門調停。阿Ben說:「計分制最有問題係冇酌情權,社署同我講,要打到警察落案先證明我有需要住。」房委會回應稱沒打算調整計分制;若有人提出法律訴訟,會透過法律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