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期不足3月優惠太短<br>星展延現金券限期

使用期不足3月優惠太短
星展延現金券限期

有讀者不滿信用卡公司為客戶提供的獎賞優惠使用限期不足3個月,時間太短,經本報轉介後,獲信用卡公司彈性安排,將有關獎賞的使用限期延長。
讀者葉先生向本報投訴,他於今年2月及3月,分別使用星展銀行信用卡簽賬滿一定金額(該兩個月的簽賬額,均較去年12月份的簽賬數目多3,000元),因此符合星展信用卡推出的客戶簽賬優惠計劃,他可獲贈停車場現金券獎賞。

屬推廣策略安排

但葉先生於4月4日收到星展銀行發出的300元現金券(屬2月份獎賞),使用限期僅至今年6月30日,葉先生認為該優惠期太短,令客戶得物無所用,遂向星展銀行反映。葉先生說,職員竟回覆他,客戶稍後再收到3月份獎賞,有關使用限期亦僅至今年6月30日,職員又表示,雖然亦收到其他客戶的類似投訴,但無奈上述乃公司的推廣策略及安排。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接獲本報轉介葉先生的投訴後,以書面回覆表示,就葉先生希望延長其停車場現金券獎賞(合共港幣600元)之使用限期,為感謝葉先生對該推廣計劃的支持,星展銀行特別彈性處理事件,安排為葉先生更換限期至本年9月30日的停車場現金券(港幣300元)及入油優惠券(港幣300元)。

會檢討計劃改善

覆函稱,已聯絡葉先生更換現金券安排,星展銀行感謝葉先生在事件中表達的寶貴意見,使銀行不時檢討推廣計劃,進一步改善各項細節。
檔案編號:040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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