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堂住持追1900萬敗訴

道堂住持追1900萬敗訴

【本報訊】擁有逾70年歷史、位於屯門皇家圍的道堂「蓮發堂」,其管理公司1名董事與女住持,疑挪用道堂銀行戶口內約1,900萬元,轉賬至2人名下戶口。

官:蓮發堂非慈善機構

道堂另1名女住持早前興訟,要求2人交還涉案款項,高等法院昨裁定道堂並非慈善機構,故道堂董事及女住持毋須交還款項。
暫委法官陳江耀昨判案說,蓮發堂過往並無公開籌款,捐獻人只是其善信及親友,故裁定蓮發堂並非慈善機構,法庭無權要求兩名董事及住持交出款項。
原告為蓮發堂女住持張萬如(52歲),4名被告依次是男弟子劉遠青、另1女住持劉進有、蓮發堂有限公司及律政司。
案件編號:HCMP24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