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資深委員顧明仁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部份交通警員平日溫文爾雅,每當騎上電單車執勤,就會「變到成隻野獸咁」,態度惡劣,以至屢遭投訴。警察員佐級協會則強調,交通警在公路巡邏危機四伏,警員在執行任務時難免要時刻保持戒備。 記者:雷子樂
警監會在2002至2004年間,每年審議約6,000宗市民對警員的指控,當中近4成個案涉及警員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或使用粗言穢語。顧明仁指出,若警員多留意自己的態度,許多投訴是可以避免。
他舉例說,曾有警員「寫低自己同上司個名同PCnumber(警員編號),叫佢(被抄牌者)有唔滿意就去投訴」;也有警員挑戰市民說「你唔投訴我就冇種」,令該名市民連續兩周深感不安,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顧明仁發現,部份警察,特別是交通警員,平日都是個溫文爾雅的好好先生,但當穿上制服及繫上佩槍、騎上電單車後,心理就會產生變化,「變到成隻野獸咁」,一見到有駕駛人士違規,就即時在馬路上,用電單車將車輛攔腰閘停,抄牌時「叉着腰」或手按槍袋,令司機反感或恐懼。顧明仁說:「總之平時就好哋哋,一坐上電單車就會收到(市民)投訴。」
巿區的士司機聯委會副主席郭志標說,曾數次在禁區讓殘疾乘客下車,「啲警察等個客走咗,先行埋嚟抄牌,迫我哋硬食。」但他表示,根據經驗,警員肯斥喝司機,代表他們會網開一面,「如果佢係要抄你牌,就唔使同你講咁多嘢!」
警:大聲唔代表冇禮貌
本身是交通警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示,交通警在馬路上執行職務危機四伏,要時刻保持戒備。「有時警員用鐵馬閘停車輛,可能係一早叫咗佢停但冇人理。」他強調交通警員長期在嘈吵的馬路執勤,「講嘢難免會大聲少少,但大聲唔代表冇禮貌。」他語帶委屈的說:「有夥計試過1周內有兩單抄牌投訴,警察笑又畀人話,唔笑又畀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