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到的那位陳先生,以前常跟旅行團外遊。他說自己夫婦倆喜歡旅行,每年都會把假期儲起來,在每月的收入中儲起一份「旅遊經費」,然後一年二至三次,參加旅行團,到世界各地去增廣見聞。
但是,自從香港的旅行社鬥平鬥賤之後,旅行團的團費是越來越便宜,但旅行團的素質也相應減低。
他說,自己的外語程度不足以應付出國自由行,即使回大陸,也有人生地不熟之懼,以前跟團沒有這種顧慮,但今時今日,想找個專注旅遊的旅行團都困難,到哪裏都少不了購物活動,到真正旅遊時不過走馬觀花,團友的素質也參差不齊,再不是一群真正熱衷旅遊的人了。
聽了這位陳先生的話,使我想到,旅行其實跟其他的生活享受一樣,也應該講點資格的。
這個資格是在經濟上和心理上,都已作好了準備,然後踏上旅途,這才會真正享受旅行,而非像今天一樣,阿貓阿狗,拿個一千幾百出來,就可以任選天南地北,「阿叔出去遊埠啦!」比如那對「南亞海嘯綜援患難夫妻」那樣,一年外遊九次,就是今日香港「平賤旅遊」搞出來的產物。你知道嗎,今天參加一個大陸七日遊的費用,比在香港生活七天還要便宜。
香港旅遊業也在埋怨,說今時今日香港的「旅遊刁民」越來越多,動不動就投訴索償,這又怪誰呢?誰叫他們用一種連自己都吃不飽的賤價,把還沒具備旅行資格的人,不分青紅皂白都納進來?他們沒有想過的是,有一群不欲貪便宜,真正想旅行的人,被疏忽了。而這一群人,曾經是旅遊生意的中流砥柱,香港許多旅行社今天在吃的老本,還是他們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