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市《平原晚報》2名記者,懷疑因踢爆當地3家紙漿廠違反國家環保禁令,私自運作而被插贓嫁禍,本身與相關企業老闆稔熟的報社負責人涉嫌參與,既不問情由,亦不按既定程序,硬以「貪污」罪名,將2名記者撤職。
按照國家明令關停、拆除生產能力在5000噸以下的小型造紙企業的規定,《平原晚報》女記者李金華與記者部副主任呂愛強今年3月兩度暗訪了當地3家違規紙漿廠。儘管紙漿產品大多賣到外地,但當地民眾卻普遍反對這些污染環境的企業在當地運作。
題為「哪家紙漿廠私自製漿忙?」及「小造紙廠豈能『關停』完事?」的報道分別在3月30日及4月7日刊登後,其中一家方園造紙廠的老闆邀請李金華吃飯遭拒。
李金華昨對本報說,4月20日,《平原晚報》的上級《新鄉日報》社長焦林當面拍桌子痛斥她,並拿出方園造紙廠的檢舉信和一張存入現金3,000元的銀行卡,指李金華和呂愛強在第2次採訪時,透過中間人向該廠索要3,000元。
「誰還敢去企業找事?」
焦林不聽解釋,也不按程序召開社委會討論便立即將李、呂撤職。報社職員透露,焦林多次在人前人後說:「這件事,就是鳳泉區的老部下們請我喝酒時,在酒桌上告訴我的,我當時就拍桌子大罵,XXX,我回去就把他倆開除!看你們誰還敢去企業找事?」
本報記者/博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