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學學士學費早前被揭高於18%成本水平後,教統局昨日再自揭,原來副學位及研究院修課式課程,學費佔成本水平比率也超標,每名學生每年多付約5,900元。局方首次表明會因應社會及經濟狀況調整收回成本18%指標,意圖將多收學費合理化。
教統局回覆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提問的資料顯示,由於多年連續削減大學撥款,00/01至04/05學年,學費佔單位成本比率持續上升,副學位課程的比率由14.8%升至22.8%,學位課程由17.1%升至20.6%,研究院修課式課程由17.3%升至20.9%,超過政府訂下收回成本18%指標。
成本只計經常開支
在04/05學年,上述課程學生每年多付最多5,902元,該學年三類課程總學生人數共62,721人,政府因而共多收3.39億元。不過研究院研究課程學費低於指標,每學生每年少付22,412元。
教統局指單位成本只計算經常開支,並沒有包括兩輪共20億元的配對補助金計劃等非經常開支。張文光不同意將非經常開支計入成本,「好似中學咁,如果計埋乜乜基金、一筆過撥款同建校費,高中學費就會好勁。」
城大學生會副會長溫榮輝要求教統局「回水」,並透露有浸大學生已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以便就多收學費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