呎價$328賣地建茵翠豪庭<br>劉皇發:從沒推薦承辦商

呎價$328賣地建茵翠豪庭
劉皇發:從沒推薦承辦商

【本報訊】均來集團前董事總經理戴志華及下屬林孝震,在發展屯門茵翠豪庭時涉嫌詐騙近4億9千萬元1案,有份參與發展茵翠豪庭的鄉議局主席、立法會議員劉皇發指出,與戴志華並不相熟,是其兄長戴展華接觸他洽談合作,而憑2人深厚的交情,完全信任對方,故從沒過問委任哪間承辦商。
劉皇發昨以控方證人身份到高等法院作供,辯方要求他閱覽多份文件,劉坦言不諳英文,耐心待繙譯員協助。
劉供稱,與戴氏家族相識數十載,曾與戴展華在立法局共事,份屬朋友,而其叔父戴權也是鄉議局成員,當過區議會主席,他更與戴氏家族合資在元朗區開設酒樓。

與被告不熟 同佢大佬熟

劉續稱,戴展華於98年5月知他在屯門有地,遂找他洽談合作發展茵翠豪庭,他以好意頭的每平方呎328元賣地予均來集團的附屬公司,對方只需繳付一半價錢,另一半則當作他的投資,售樓後可平分利潤。
劉表示,他相信戴展華有能力發展該地產項目,可幫他賺錢,憑2人的深厚交情,他完全相信對方,故沒有參與項目的運作,全盤交予戴展華的家族處理。劉又謂,與戴展華胞弟戴志華並不相熟,於00年才首度見面,當時其公司似乎已出現問題。
辯方指,戴志華曾多番親到劉皇發的辦公室商談茵翠事宜,但劉說:「我多數去文華飲茶傾偈……我同佢大佬熟,同佢唔熟,好少同佢傾偈。」對於控方指遭戴志華涉嫌用作虛報承辦茵翠工程的5間公司,劉指稱,從沒有推薦該等公司承辦工程。
案件編號:HCCC39/05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供稱,相信被告兄長戴展華有能力發展茵翠豪庭,全盤交其弟戴志華(圖)處理。
黃賢創攝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供稱,相信被告兄長戴展華有能力發展茵翠豪庭(圖),全盤交其弟戴志華處理。
黃賢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