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病人很精打細算,自己看完醫生,會說:「你順便看看我的孩子吧!」
「順便」的真正意思是「別收錢」。我的對策是若病情簡單,就由他佔便宜,如果複雜才正式登記。
這天,我遇上難題。面前的女病人說:「你順便看看Kitty吧!」
「我是醫人……」我為難道。Kitty是一隻狗。「都差不多嘛!」她說:「如果醫壞了,我保證不控告你。行嗎?」
我還是頗疑惑。印象中,《醫生專業守則》沒有特別說明西醫能否替動物治病。我想了想,拿定主意;我問病人:「Kitty今年多大?」
「剛滿一歲。」
「牠未成年,」我托托眼鏡說:「雖然你不會控告我,但牠來求醫,須得家長簽的同意書。」
「家長?」病人問。「即牠的親生父母,」我提議:「你回去起草一份同意書,叫狗媽媽蓋個掌印,保證無論發生何事也不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