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世彭死後破產 掀法律爭議

趙世彭死後破產 掀法律爭議

【本報訊】船王趙從衍長子、華光航業已故前主席趙世彭(圖),去世後才遭法庭頒破產令,至今屆滿4年,按《破產條例》理應可獲解除破產令,但高院聆案官質疑條例的立法原意,有關條文是否適用於已故人士身上,認為關乎法律觀點需釐清,影響日後同類案件,遂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轉交高院專門處理破產案的法官處理。
高院聆案官指出,條文的立法原意是給予破產人士在財務上自新的機會,但趙世彭死後才被頒令破產,故有關條文是否適用,值得商榷。

被追4680萬元

而趙世彭的遺產不少,為妥善管理其遺產,法庭有責任釐清該法律問題,並考慮應頒破產遺產管理令或破產令。聆案官另應趙世彭的遺產信託人要求,將破產令暫時延續,直至本案有決定。
趙世彭於97年擔保旗下船公司,與中間人BrightIslandsCorporation簽約購入輪船,惟交易爛尾,對方向趙世彭追討600萬美元(約4,680萬港元)差價,繼而向法庭申請他破產,破產令於02年4月頒下,但趙世彭已於01年2月因心臟病去世。
案件編號:HCB5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