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顧問公司羅德利繼04年因銷售兩隻問題基金,而須向客戶賠償2.55億元後,昨日再因以不當方式銷售投資產品,與證監會達成和解。該公司承諾向約2300名本地和海外客戶作出賠償,估計總額達4億元,創下本地公司所作的賠償額紀錄。證監會不再追究該公司,只向其作出嚴厲譴責。
【本報訊】涉及事件的羅德利(亞洲)有限公司現已改名為UKFP(Asia)HKLimited(簡稱UKFP),仍屬英國上市HendersonGroup旗下公司。今次證監的行動,是由於接獲投資者的投訴而展開調查。
創本地公司最高賠款
證監指出,羅德利銷售的CircusCapitalProtectedGrowthFund(簡稱PGF)系列1產品,並無對有關基金進行充分的盡職審查,沒有充分顧及產品是否適合客戶的投資目標及風險承受能力,亦沒有向客戶充分披露相關資料;估計受害客戶約700人。
涉PGF及槓桿產品買賣
另外,羅德利亦有銷售PGF系列2及另外5隻PGF產品,涉及客戶550人。根據和解協議,UKFP在不承認對投資者負有法律責任的基礎上,同意對投資上述產品的客戶支付索償,他們可收回原本投資金額80%的款項作為賠償。
索償人收投資金額80%
另外,UKFP同意向投資於ClericalMedical及ScottishMutual兩項利潤共享槓桿產品的投資者支付索償,他們可收回投資金額的60%作為賠償,估計涉及客戶1066人。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李顯能表示,羅德利的主要問題,是不當地銷售高風險產品,及沒有作充分披露,例如在銷售槓桿產品時,向客戶說是低風險及保本類型。他說,出現不同的賠償比例,是由於PGF1的投資者蒙受較大損失,而部分槓桿產品的客戶並無採納羅德利的槓桿建議,擴大其投資額,加上證監就槓桿產品接獲的投訴數字相對較少。
對於今次證監同樣只與涉案公司作出和解,只作譴責而沒有施加其他懲處,李顯能不認為會向市場發出錯誤訊息,他指按涉案時時舊例,證監可作的最高懲處只是吊銷有關公司牌照,就算根據新例最高罰款亦只有1000萬元,但現時該公司肯向受害客戶作出總額4億元的巨額賠償,相對於個別客戶自行追討,更符合公眾利益,這足以減輕對該公司作出懲罰。
不再追究但嚴厲譴責
他又強調,證監主要由於UKFP管理層肯合作,而非基於成本效益考慮,才作今次的和解決定。
另外,由於負責銷售PGF及槓桿產品的管理層已不再任職,故沒有對個別人士作出紀律行動。
羅德利較早前因推銷兩隻對沖基金的手法有問題,於04年與證監達成另一項和解協議,同意向約1000名客戶賠償相等於投資額八至九成的款項連利息,合共2.55億元。證監同時嚴厲譴責羅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