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點解搞到勞師動眾?<br>小販阻管理隊執法罪脫

官質疑:點解搞到勞師動眾?
小販阻管理隊執法罪脫

【本報訊】旺角1名幫忙擺賣睡衣的小販,涉嫌用手按住載貨手推車,阻礙食環署小販管理隊撿走貨物,並推撞2名販管隊人員,及躺在地上聲稱受襲,惹來過百名途人圍觀,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脫。裁判官指小販「細力推一吓」販管隊人員,且僅短時間按着手推車,質疑:「點解要搞到咁勞師動眾?件事真係咁嚴重?」 記者:陳美琪

被告林志明,45歲,被控於去年11月5日,在旺角通菜街及奶路臣街交界,阻礙小販管理主任黃鑑輝執行職務。裁判官昨指控方未能提供被告按住手推車的實際時間長短,「證供都講唔到啲確實時間,而食環署人員連醫生都唔使睇,即係冇咩影響啦!」他又指「不合作不等於阻礙」,希望執法人員要有容忍空間,不一定要帶走被捕小販,合理情況下聆聽被捕小販解釋事件,可減省時間及納稅人金錢,又可幫助在現場搜集更多資料。

放人怕被指「收錢」

裁判官續指,若控方改控被告普通襲擊罪,罪成機會更大,但修改控罪不公平,故被告只是「技術上」罪脫。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庭外表示,事件擾攘半年,被告終沉冤得雪,又指販管隊要聆聽解釋,「唔係話拉就拉!」
食環署發言人昨表示,尊重法庭判決,而小販事務隊一級工人分會主任黃華興則表示,法庭的論點由人情味出發,但販管隊只是依法行事,並指出其難處:「拉親小販實有好多人圍觀,如果我哋聽完解釋後,放咗其中1、2個,咁就會惹起其他被拉嘅小販不滿,甚至話我哋收咗錢。我哋惟有揸正嚟做,等法庭去判決。」他又指,近年市民投訴增多,他舉例「站崗啲同事1日可以俾人投訴8次」,又指回覆無理指控是浪費時間,「有人連我哋細微嘅言行舉止都投訴,但我哋承諾要喺1日內回覆有關投訴,邊度夠人用呀?」黃指已向有關部門反映上述問題。
案件編號:KTCC9045/05

涉案睡衣檔檔主於案發後不忿被充公貨物,與食環署人員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