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森 時事評論員
北京舉行「香港基本法頒布十六周年研討會」,名曰研討,實為定調。迅速冒升的小護法王振民,為香港普選設下六大關卡,要實行普選,必先滿足六項條件:
一、社會各界認同普選,並取得中央認可;二、有利香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保證經濟不衰落;三、先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及完善政黨法;四、足夠的國民教育;五、各界應尋求積極建設性而非對抗式的政治文化;六、各界需有足夠時間,適應普選後新的生活方式。
六條件均主觀判斷
六條件說提出以後,各界愛國愛港人士爭相表態,對二十三條立法尤為着緊。阿爺已與香港各界打了招呼,要做成一種熱烈擁護堅決支持的氣氛,強行達成一種表面的共識。
細看六項條件,差不多全是主觀判斷,邏輯犯駁,強詞奪理。六項條件,變成了攔在香港民主前面的六座大山。
要中央認可還可理解,但怎樣才算「香港社會各界認同」?香港政治多元,即使全民投票大部分市民認同普選,你也可以打出小部分人反對的旗號拉倒。
「保證經濟不會衰落」更是荒謬絕倫。內地官員常把「按經濟規律辦事」掛在口邊,但他們卻常用泛政治規條來扼殺經濟規律的歷史錯誤。誰能保證經濟不會衰落?相信連上帝也辦不到。
二十三條立法,足夠的國民教育,說到要害來了。懸在人民頭上的刀要磨得夠利,才可以有普選。至於愛國主義教育怎樣才算足夠充分,用怎樣的一把尺來量度?
「尋求積極建設性而非對抗式的政治文化」,人民代表大會,溫良謙恭,鴉雀無聲,政府提案都以絕大比數通過。西方議會,激烈辯論,以民意、論據為基礎,監察制衡,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怎樣才是建設性如何才算對抗式?孰優孰劣,不是已有公論了嗎?
至於「各界需有足夠時間,適應普選後新的生活方式」就更令人摸不着頭腦了,普選不是革命,又改變不了資本主義制度。究竟誰的生活方式要改變?甚麼生活方式要調整?不要恐嚇大家了吧!
確定預知選舉結果
薑就是愈老愈辣,還是老護法許崇德夠火候。王振民普選六條件,許老就高度總結概括了:「今天你跟我打保票,肯定能把愛國者選出來,我主張今天就普選。」一針見血,見血封喉,把普選限在可控制範圍內,要確定預知選舉結果。
小護法的六條件,細看下去,熟口熟面。原來策發會也提出過類似論據。策發會行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文件說:「如何能在促進民主政治的同時,不影響、不破壞其他範疇的發展?例如:不影響經濟的繁榮;不造成不安不穩;不破壞政府的效率和效能;不傷害香港和中央以及和內地同胞的信任與情誼……」相似吧,裏應外合,前後呼應。告訴我,有生之年,我可以見到普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