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及2名律師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次被告徐敏偲及第3被告林炳昌的代表律師昨為2人作毋須答辯申請。林的代表除表示控方無實質證供指證罪行外,更指廉署在處理人身保護令一案時多處出現不懷好意舉動。
林炳昌面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披露受保護證人資料2項罪名。律師表示,廉署於04年處理女職員的人身保護令案件時,刻意不把署方延遲審批、讓女職員正式加入保護證人計劃的文件交給當時代表廉署的律師。他又指廉署在為女職員撰寫誓章時,亦刻意避重就輕,未有將事件的始末向法庭交代清楚。另外,雖然林炳昌曾去信要求廉署將與案有關的電話截聽紀錄保留,但最終資料仍被銷毀,反映廉署在處理案件時不懷好意,故要求法官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