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慈雲山慈正邨1名公屋住客,由於拒絕申報入息及資產而被勒令遷出,昨日房署人員到場收樓時,男事主情緒激動攀出窗外企圖跳樓,警方談判專家到場苦勸3小時,最後由消防員如飛將軍般從天而降,將事主救回屋內再送院檢驗。由於住戶發生事故,房署暫緩執行收樓令,事件交由社署跟進。
撬門入屋後大驚
現場為慈正邨正德樓22樓一單位,戶主姓馮,戶籍包括一對年老夫婦及其39歲兒子。據房屋署慈雲山租務經理王美玲指出,事主一家在93年入住上址一個34.76平方米的一房單位;至03年,房署根據規定聯絡已住滿10年的戶主,進行入息審查,但卻無法找到對方,房署於是在04年4月依例收取該住戶雙倍租金,即1,834元的雙倍3,668元,而該住戶亦有依時交租。
王美玲表示,至05年,房署向姓馮住戶發信進行資產淨值審查,但住戶回覆指不會作出申報。王美玲稱,事主此舉已是違反房署「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房署有權收回事主的租住權。王美玲又謂,房署自今年2月開始,幾乎每日都派員登門聯絡姓馮住戶,包括在凌晨時分拍門,但都找不到對方;房署另外亦有在門口貼上通告及發出信件等,但均得不到回應。
至2月28日,房署向該單位發出「遷出通知書」;3月15日通知住戶可以向房署上訴委員會申請暫住,延期遷出,但住戶沒有申請;房署至4月1日發出「收樓通知書」,限令住戶在7日內遷出;4月10日,房署見住戶仍未遷出,於是發信明確表明會在5月2日(昨日)早上10時到來正式收樓。
昨晨10時,在2名警員陪同下,房署帶同工人一行10多人到達收樓現場,但拍門全無反應,以為無人在單位內,工人於是撬門進入。豈料當大門打開時,卻見屋內1名男子攀出窗外,危坐於冷氣機簷篷上,在場各人大驚立即關上大門,並通知消防員到場戒備,另外,警方談判專家亦趕至進行游說。
暫緩執行收樓令
一隊消防員借用樓上單位部署行動,由1名消防員繫着繩索在窗外隨時候命,談判專家則隔着窗門與事主傾談,原來該男子是戶主夫婦的39歲兒子,其父母因為年老早前已入住老人院,現時只有他住在該單位。至3小時後,樓上的消防員趁事主不察,立即縋繩而下將他緊抱着,再合力拉回屋內送院檢驗。由於發生此事,房署表示暫緩執行收樓令,並會通知社署接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