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佐敦渡船角文苑樓因拖欠工程公司逾200萬元維修費,遭工程公司提呈清盤,案件昨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關淑馨昨指,案件一拖再拖,利息倍增,小業主只會身受其害,拒絕將案押後1個月待他們召開業主大會商討,但就容許業主立案法團、小業主及工程公司向法庭提出新的反對誓章,將案延至下月19日再訊。
法官昨指早前聲稱代表40名小業主的住客馬振凱,由於並非業主,故不能代表業主發言,業主之一的馬淑芳出庭陳詞,要求將案押後至下月業主大會後,惟遭法官拒絕。
法官最後判令,准許業主立案法團、馬淑芳及其他註冊業主於21天內向法庭提交反對清盤誓章,工程公司則在收到對方誓章後的21天,作出回應。
案件編號:HCCW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