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買樓經驗的置業者,簽約前後都會忐忑不安,如碰上一些沒耐性,但求完成交易便了事的代理,簽約後更會留下不少疑問。陳小姐最近透過一家地區細行,購入深水埗舊樓,因交易過程中代理對她的提問都敷衍了事,令她心存疑竇,故向本報求助,究竟如何可查知單位是否凶宅,及是否一定要連裝修購入等問題。
據實回答 代理有責
問題1:她曾向代理詢問單位是否凶宅,但代理及業主只說沒有問題,並無詳細交代,而物業管理處亦不肯透露。她欲知有何途徑可自行查得單位是否發生過命案,及管理處是否有責任向業主披露實情?
法律界人士陳建柱律師表示,目前仍沒有一個官方或正統渠道,去查閱每個單位內是否曾有人死亡或發生過命案,土地註冊處的登記資料一般也沒有顯示,除非死者是業主或其中一位業主,註冊物業才會註有相關的死亡紀錄,如死亡證或遺產承辦紙等資料。因此,買方只可在買樓前透過多方打聽,如問單位鄰居、街坊、所委託的代理、業主、物業管理處及銀行等。
買方亦有權就此向代理及業主提問,代理及業主有責任據實回答,如提供誤導訊息,促使物業成交,買方可向他們追究,要求賠償,甚或要求合約無效,過往曾有類似成功案例。當然為避免將來追究時出現「口同鼻拗」,買方可要求將他們的回覆寫於合約內。
另管理處也可能會有紀錄,買方可透過代表律師查詢。銀行雖存有較詳盡的資料,但未必完備。而坊間的一些凶宅網站,資料亦未必完全正確,僅可作參考。
附連裝修 不必全購
問題2:陳小姐簽臨時買賣合約後,才發覺有附送入牆櫃條文,但她無此需要,便向代理詢問,代理稱只是慣常做法,她可自資拆去。陳小姐欲知買二手樓是否一定要接受室內的所有裝修?
法律界人士黃鶴鳴律師表示,通常買賣合約中,都有條款寫明物業是以現狀成交,簡單說即「見到乜就買乜」。而合約內也會註明物業交易中,會包括哪些設備如室內裝修、家具、潔具或家電等等。當然,買家可以不接受這些附帶物件,但雙方必須在簽約前傾妥,並在合約內寫明。
裝修工人 保險自負
問題3:陳小姐找人裝修單位時,擔心如有意外,她須負責,故欲知是否需要為裝修工人買保險?
黃鶴鳴律師指出,當業主找工人裝修單位,只是向裝修工人購買服務,與工人並不存在僱傭關係,一般情況下,無責任為裝修工人買保險,而應由僱用他們的老闆為其購買勞工保險。當然,業主或單位管有人有責任確保單位是一處合理安全的地方,如單位本身結構有問題,例如一幅牆身在裝修期間倒塌,弄傷工人,業主便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需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