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特區政府公布上一個財政年度的財政盈餘高達一百四十億元,比預算案估計的四十一億元超出接近一百億元。
昨天,稅務局長劉麥懿明女士透露,上個財政年度的稅收多達一千四百五十億元,這個稅收數字不僅比前一個年度上升百分之十四,更是歷年來最高。
從這些數據可以清楚看到,特區政府的稅收固然遠比原先的估計為多、遠比政府需要為多,特區政府的財政狀況更是遠比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先生的估計穩健得多;換言之,唐先生其實大有條件在二月公布財政預算案時減稅,把多收的稅款放回市民的口袋,只可惜唐先生選擇了當守財奴、選擇了藏富於「官」,這實在令人非常失望及遺憾。我們希望唐先生及特區政府能重新檢討不減稅的決定,盡快把稅率減至○二、○三年度未加稅前的水平。
從公共理財的角度來看,政府稅收過多、政府累積的盈餘過多是不健康的。相對於私人企業、私人消費者來說,政府運用資源的效率較低,濫用、浪費的情況較多,把過多的資源透過稅收轉到政府手上只會令資源運用的效率減低、只會增加浪費的情況;因此,當稅收增長過快過多時,政府優先該做的是把多收的稅款透過減稅退回人民手上,讓他們創造更大的財富及價值;讓經濟發展增添動力;剛公布的財政數據正好反映政府收稅比預期多、比需要多的情況,唐先生有甚麼理由不減稅,不把財富放回人民手上呢?
此外,把過多的資源、過多的稅收放在政府手上很容易令官員產生錯覺,以為有大量資源可以擴展服務及增加開支、以為可以不需再嚴格控制開支增長;結果,政府開支便像脫韁野馬那樣不受控制,重演回歸初期開支不斷膨脹的可怕局面。為了避免特區政府重犯「洗腳唔抹腳」的錯誤、為了避免特區政府跌入「稅收增加──開支增加」的惡性循環,特區政府實在應當盡快減稅、盡快把多收的稅款退還予市民。
更何況特區政府本來就有道義責任把稅率減回○二、○三年度的水平。只要不善忘的人都會記得,特區政府在○三、○四年度以結構性財赤揮之不去為理由、以政府長期入不敷支為理由、以財政儲備大幅減少為理由要求市民接受加稅的決定;也就是說,○三、○四年度的加稅措施其實是希望市民協助政府紓解財政危機的權宜之計。可到了○五、○六財政年度──即上個財政年度,政府財政已有一百四十億元的盈餘,政府的稅收已高達一千四百多億元,政府的財政儲備已重新超越三千億元的水平並且預期會隨着經濟穩步發展而上升。在這樣的情況下、在結構性財赤等危機不再存在的情況下,當年加稅的理由已不再存在、已不再適用,特區政府實在有責任、有理由盡快把稅率退回加稅前的水平,唐先生怎麼還猶豫不決、怎麼還要在減稅問題上採取拖字訣呢?這不是在搵市民笨嗎?
我們希望特區政府明白,政府多收稅項、政府透過多收稅項建立更豐厚儲備其實是在榨取市民艱苦賺取的收入、其實是在榨取市民的血汗錢,這不僅沒有甚麼值得驕傲或誇耀的地方,反而是不合情理、不道德的做法。特區政府要真正福為民開、要真正讓市民分享政府財政改善的好處,唯一的做法是減稅,是把錢放回市民的口袋,這比甚麼漂亮的口號都管用得多、受歡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