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程翔案不應閉門審理 - 盧峯

蘋論:程翔案不應閉門審理 - 盧峯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及特區政府方面的消息透露,資深新聞工作者程翔先生的案件已經移交到內地法院,但具體審訊的時間、地點及安排仍未清楚。我們希望這一次把案件移交法院的安排不會再有甚麼中途變卦及變動,我們更希望內地法院能盡快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處理程翔先生的案件,讓程先生及他的家人可以透過公開公平的法律程序保障本身的權利。
事實上程翔先生的案件拖的實在太久了。打從去年四月下旬程先生在廣州被捕後,整個案件就變成沒完沒了的調查,其間雖然幾次有消息指案件將移交檢察部門並盡快交由法院審理,但結果都沒有落實,令程先生被拘留的時間超過一年,要是這一回移交法院審理的安排又不能落實、又有變卦,那程先生被拘留的時間將會更長、那程先生跟外間隔絕的時間將會更長,這不僅不符合內地的法律規定,對程先生及他的家人更是絕不公平、絕不合理的。
而且在整個被捕及拘留期間,程先生都未能直接跟家人接觸、都未能直接跟《海峽時報》方面接觸、都沒有能委任律師代表保障他個人的法律權利;換言之,程先生在整個拘捕拘留過程中處於極為不利的位置,他的家人、公司及朋友對案件詳情更是一無所知;若果案件繼續在不同部門間推來推去,未能盡快提交法院審理,程先生將要繼續孤獨無助的面對偵訊的壓力、將繼續得不到律師代表的支援,程先生的家人朋友將繼續對案件茫無頭緒;這勢將對程先生的法律權利造成重大的損害。
有法律學者預計,由於程翔先生的案件涉及間諜罪等較敏感的罪行,內地法院可能以閉門及不公開的方式審理案件;目前當然無法估計內地當局會否以閉門方式審理程翔案,但我們認為以閉門方式審理案件是沒有需要的、是不公平的、是無助消除疑慮的。

誰都知道,公開審訊是確保審訊程序公正、確保被告權益不受剝奪、確保司法公義得到彰顯的重要元素,只有在極例外的情況、只有在涉及重大的國家機密如國防機密的情況下才應該把公開審訊改為不公開或閉門審訊,但從已知、已公開的資料看來,程翔先生的案件並沒有觸及甚麼重大的國防機密或敏感性財經機密,內地法院實在沒有理由、沒有需要以閉門或秘密的方式處理案件。另一方面,程翔先生的案件實在有太多疑點需要澄清了。程先生是個非常專業的新聞工作者,他的操守及誠信是不用懷疑的,他對中國、對香港的濃厚感情及關注是有目共睹的;這樣一位新聞工作者突然被指為金錢利益充當間諜實在讓人難以置信、難以信服;假若內地當局最終以閉門聆訊匆匆定程先生的罪,案件的謎團將會更難解開,程先生的家人及朋友以至公眾的質疑只會愈來愈多,這對內地法制、內地法院的形象及聲譽都是有害無益的。
除了不應以閉門方式審理程翔先生的案件外,我們更希望內地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能充份考慮中港兩地對新聞自由、對傳媒角色的不同理解,不要輕易定罪。事實上何謂國家機密、何謂敏感資料,內地跟香港或西方國家的定義及看法有極大的不同,領導人的講話、領導人的意見對香港新聞工作者來說是公眾應當知道、了解的重要消息,新聞工作者包括程翔先生不僅會盡可能採訪有關消息,更會盡量向公眾作報道,這樣的活動跟所謂間諜行為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因此,內地法院在審理程翔先生的案件時必須了解這樣的文化及認知差異,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把正常的新聞採訪工作視為間諜罪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陷程翔先生於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