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性感女神瑪麗蓮夢露(MarilynMonroe),36載芳華如曇花一現,世人解不開她的死因之謎,卻忘不了她的性感美麗。她生前迷倒不少男人,死後同樣有人為她「打崩頭」──爭取她的肖像權(publicityrights)。4名當年拍下她多張經典玉照的攝影師後人,不滿肖像權管理公司貪得無厭,抽取高達90%佣金,於是入稟要求奪回肖像權。
說起夢露,你一定會想起她在1955年電影《七年之癢》(TheSevenYearItch)中,低胸白裙隨風起舞。又或者想起《花花公子》創刊號跨頁海報的RedVelvet裸照,一絲不掛擺出火辣辣誘人姿態。
攝影師後人入稟奪肖像權
這2輯照片標誌了夢露的性感,現在更引發一場肖像權之爭。跟夢露合作過的4名攝影師擁有照片版權,而肖像權則歸夢露恩師兼好友斯特拉斯貝爾格(LeeStrasberg)。1982年斯特拉斯貝爾格逝世,其妻安娜(AnnaStrasberg)繼承遺產,並授權美國版權管理公司CMG,處理夢露肖像權,照片每年價值可高達800萬美元。4名攝影師的子女指摘CMG「恃強凌弱、貪得無厭」,收取高達90%照片盈利。「RedVelvet」攝影師凱利(TomKelley)兒子小凱利說:「他們可能失去夢露所有肖像權,價值數以千萬計。」
官司勝負關鍵在於夢露死時,是紐約還是加州居民。1962年8月5日,她在加州洛杉磯家中死亡,但她當時亦於紐約定居,是紐約登記選民。如果法官認為夢露是紐約人,她逝世的同時亦已失去肖像權;若她是加州人,由於她生於加州,肖像權將一併歸於遺產中,即屬安娜所有。夢露紅顏薄命,但她充滿爭議的傳奇,似乎仍會延續下去。
英國《獨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