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振民早前忽發奇想,話香港推普選前,必須符合6大條件,包括中央認可、保證經濟唔衰落,以及23條要立法等。
身為全國人大常委嘅曾憲梓噚日出席五一勞動節酒會時,就硬撐呢位新進小護法,話國家安全事關重大,你要普選,梗係要搞掂23條先,聽到八方都流晒汗。
曾老仲話,查實香港人唔驚23條,係啲反對派驚之嘛,好彩佢都補番句,話23條都唔係首要工作嚟嘅,即係短期內惡法都唔使重現啦。
問番曾老點睇陳太選特首,佢劈頭第一句就話陳太唔夠格。點解?因為佢在位時冇做好工作,誠信方面更唔掂,尤其話唔參政但又不時出現喎,擺明出爾反爾啦。相反佢就睇好民主派有機會攞到100個提名,同賭王何大唱反調;唔知呢一鋪,賭王會唔會老貓燒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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