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政府最近以「困難補助金」的名義向六四死難者周國聰的父母發放七萬元的補償,但同時要求周國聰的父母不能再就他的案件提出上訴。
內地各級政府向來視參與八九民運的人為「亂民」、向來視在六四鎮壓中的死難者為「暴徒」,這一回居然有內地地方政府向六四死難者家屬作出賠償,自然讓人關注內地政府特別是北京中央政府對六四死難者的態度是否有改變、對六四的態度是否有鬆動;而「天安門母親」發起人丁子霖女士也歡迎有地方政府向家屬作出賠償。
應該看到,有不少六四死難者原來是家中的經濟支柱,他們在鎮壓中慘死已令家中老少頓失依靠,難以維持基本生活;再加上北京當局在六四鎮壓後沒有放鬆對六四死難者家屬的監控及打壓,甚至特意在經濟上、在待遇上歧視家屬,令他們的生活苦上加苦、令他們更左支右絀;現在有地方政府向個別六四死難者家屬發放賠償,至少可以減輕周國聰家人的生活壓力、至少可以減少他們的經濟困難,這肯定是件好事。然而,六四死難者數以千計,多年來含冤受屈的死難者家屬更是成千上萬,他們同樣面對長期生活困難、同樣急切需要幫助,北京政府及其他政府有甚麼理由只向個別家屬作出賠償呢?這不是太少、太不足夠了嗎?
此外,向死難者家屬作出賠償絕不是內地政府的恩恤或特殊恩惠,而是內地政府的道義責任、是內地政府的政治責任。六四鎮壓是北京當權者的嚴重政策失誤、是北京當權者的嚴重政治失誤,在北京及各大城市遊行請願的市民只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及自由、只是在表達愛國的熱情,卻受到北京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的無情鎮壓、無情殺戮,北京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怎能不為他們的失誤、怎能不為他們的過失負責並向受難者作出賠償呢?而既然賠償是北京及各級政府不能推卸的責任,他們自然該向所有受難者家屬作出賠償而不是只向個別家屬作出賠償了。
其實除了作出金錢或經濟上的賠償外,北京當權者更需要停止再打壓受難者家屬、更不應再剝奪受難者家屬的正常、正當權利。打自八九年六四鎮壓以後,六四受難者家屬就受到長期的監視、限制及變相軟禁,而在每年清明節、六四等敏感日子,家屬則會被迫離開北京、被強迫遷到其他地方暫住;更讓人痛心的是,六四死難者家屬到今天仍不能公開拜祭死去的兒子、女兒、丈夫、妻子、兄弟、姊妹,六四死難者家屬到今天仍不能公開悼念死去的家人,只能靜靜的在家中悼念、只能偷偷的在家中垂淚。這樣的欺壓、這樣的不公平對待對家屬的傷害實在難以估計、實在非常巨大,也是絕對不可容忍及接受的。若果北京政府真的希望解開六四的結、真的希望建構較和諧的社會,它除了向所有死難者家屬作出賠償外,更需要立即停止對家屬的迫害、更需要還家屬的基本權利包括公開悼念在六四鎮壓中死去家人的權利。
當然,北京當權者對六四死難者及家屬虧欠的不僅是賠償、不僅是生活上的不公平待遇,北京當權者最大的虧欠是一個公道。八九年天安門民主運動是毫不含糊、毫無疑問的愛國民主運動,參與的人都是希望中國走向民主富強的善良百姓、熱血青年;只可惜,北京當權者為了保住權力、為了保住權位,不惜血腥鎮壓和平請願的市民及青年,令他們血濺長安大街、令他們及他們的家屬要長期背負暴徒的惡名。像這樣不公義的事、像這樣的冤屈,北京當權者怎能不盡快承認錯誤、怎能不盡快為六四平反、怎能不盡快還六四死難者及家屬一個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