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函覆本報表示,目前只有註冊中醫師及表列中醫師才可合法在港作中醫執業。根據<中醫藥條例>,任何人如非註冊或表列中醫卻作中醫執業,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若無牌行醫而導致人身傷害,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5年,或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衞生署會將懷疑無牌作中醫執業的個案轉交警方進一步調查,本年1月至今該署共接10宗同類的投訴。
註冊中醫及表列中醫名單會每年在憲報刊登,並會上載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 http://www.comchk.org.hk,巿民亦可致電該委員會2121188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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