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舒適有原則 - 李碧華

簡單舒適有原則 - 李碧華

藝人宣傳記招,或出席首映爭妍鬥麗,傳媒會成全她們的「鬥志」。大晒行頭,總有報刊安排起底。拍幀全身照,用箭嘴列出「價目表」。從頭到腳,無一倖免。
花帽一萬多、耳環四萬多、頸鏈兩萬、指環三四萬、時裝五至九萬、手錶六萬、手鐲二萬多,高跟鞋七萬……最重要的道具,是那個名牌手袋,十多萬。每人行頭均有個「總值」,以便計算身價和面子。
萬一不幸撞衫,前功盡廢之餘還一肚氣,恨不得把對方剝清光,卻強顏歡笑──讀者最愛欣賞這樣的表情,比演戲難若干倍。
喜歡揶揄這些「價目表」,正因上述風光或遺憾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毋須鶴立雞群與眾不同,基本上已無是非,都沒有人理你,自由快樂又一天。
不過,穿着簡單、舒服、適體亦非毫無原則──首要條件是乾淨。有些人以為這是瀟灑?但髒、皺、臭,就是大忌。沒配合天氣季節,深秋的涼鞋28℃的皮衣,特別寒酸、邋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