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佳理無意辭董事職

夏佳理無意辭董事職

【本報訊】新任港交所(388)主席夏佳理接受有線《飛常政經》訪問時表示,港交所對利益衝突及董事職位申報設有清晰機制,操作已久未嘗「出事」,他履新後將不會再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身份,代表公司客戶與港交所接觸;至於他出任非執行董事的8家上市公司,包括信置(083)、港燈(006)等,若與港交所監管部門出現「拗撬」亦會避席,但未有提及是否會辭掉有關公司的董事職位。

申報利益不怕衝突

夏佳理說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已很久,最長逾20年、最短亦有5年,身兼行會成員的他很清楚申報利益及公司董事的「遊戲規則」,而行會的申報制度甚至更嚴密。他現為「夏佳理方和吳正和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該公司有不少內地業務聯繫。
以市值計,港交所在東南亞名列第2、全球排名約6至8位。他指港交所的高層經常思考如何將本港上市地位做得更好,目前本港證券監管條例較接近英國模式,美國在9.11後採用的新證券條例異常複雜,除非聘請美國法律顧問協助,否則海外上市公司很難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