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君主立憲制

李怡專欄:君主立憲制

人民力量迫使尼泊爾暴君賈南德拉宣布恢復○二年被解散的議會,說明不受憲法約束的君主制的失敗。另一方面,君主立憲的英國,在上星期五,就有超過兩萬民眾聚集道賀女皇八十大壽。一位七旬男子說,「她是我們的女皇,是個好女皇,她永不行差踏錯。」
在位五十四年,永不行差踏錯,真是十分困難。在媒體搜索所有的記憶中,她只有一個污點,就是一九九七年戴安娜去世時,她錯誤掌握公眾情緒,表現得有點冷漠。但這只是她處理家事時的情緒,與國家大政沒甚麼相干。
女皇的受尊崇,也引起英國人對繼任者的憂慮。相對來說,皇儲查理斯較喜歡干政,而且對戴妃不忠,又再婚。人格上似沒有女皇完整。但皇儲的干政並沒有鬧出大風波(除了就香港移交儀式所寫的日記外洩),他的婚外情也是他的私事,而且他並不是風流浪子似地濫情,自始至終他仍只是眷戀着他的摯愛卡米拉。
英女皇五十四年從無行差踏錯,令支持君主制度的人,更振振有詞地指出君主立憲制是穩定國家的力量。

君主立憲制度,英文叫ConstitutionalMonarchy,有人認為,應譯作「憲法約束的君主制」,也有人稱之為「虛君共和」。這種政制的特點是在保留君主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實上的共和政體。君主立憲的國家元首是一個世襲的終身制的君主。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制與一些其他元首包括獨裁者不同之處。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分子,只是出於國家利益的需要他必須永久掌權。君主立憲制沒有這種虛飾,它明明白白表示君主地位高於公民。
一六八九年,英王威廉三世接受了憲制下的君主制,這一年十月英國議會通過《權利法案》,它開宗明義地表明:「凡未經國會同意,以國王權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實施之僭越權力,為非法權力。」。自此,法律權力遂被置於國王權力之上,而國會的立法權,又被置於行政權之上。行政機關向民選的立法機關負責,是英國政治的傳統。所謂行政主導,是要通過國會中多數黨所組成的內閣去體現。君主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批准或公布法律。但實際上,卻是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是一個依法而治的君主。
君主立憲制有它的優點。因為共和政制中的政黨政治,政黨往往代表社會上不同的利益集團。獲選的政黨常會騎劫民意。但世襲的君主,就會以全民的利益,以傳統的民主、自由、法治的價值觀,凌駕於政黨利益之上。王室人員自小所受的教育和訓練,使他們知道自己的地位和本份,懂得約束自己的權力。這就是英女皇五十四年從不行差踏錯的原因。
君主立憲制目前有超過三十個國家實行。在文明的歐洲,就有十一個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它絕對比徒有「共和」之名而缺乏普選的國家體制先進而且合理。比較有選舉而無虛君的共和體制,也有它獨特的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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