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市民遺體因政府部門疏忽而處理出錯。1名50歲男子去年病逝後,警方於沒有通知家屬下將遺體錯葬在專門「收容」無人認領遺體的沙嶺墳場。事隔大半年,警方始知出錯,立即聯絡死者家屬及致歉。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事件中警方明顯有人為疏忽,而負責下葬死者的食物環環衞生署非常涼薄,明知家屬經濟困難,仍堅持收到錢後才起回遺體。
食環署被批涼薄
該名被錯葬的男子與妻子離異後,與母、弟及兩子女同居於荃灣。去年中離家出走在區內租住板間房,豈料一去不返,家人隨後報警,警方列失蹤人口處理。陳偉業指該男子在家人報警後不久病逝,屬自然死亡;儘管警方內部一向有該男子的多項紀錄,也知他有親人,卻因沒有家屬聯絡方法,遂在遺體擺放殮房1個月後,列無人認領遺體,交食環署送往沙頭角禁區的沙嶺墳場埋葬。
陳偉業稱,以往警方電腦系統若無某人紀錄,會轉向入境處查詢,但處理該案件的警員向入境處查詢後不了了之。今年初,警方內部有人發現出錯,再聯絡入境處,即找到死者家屬聯絡方法,馬上告知家屬及致歉。由於遺體葬在禁區,家屬無法前往拜祭,遂要求食環署起回遺體另行安葬,但該署明知家屬要靠綜援維生,仍要求對方先交2萬多元的「埋葬費」及「起骨費」後,才肯起出遺體。
經多番斡旋下,社署於前日始答允撥款2萬多元予家屬應急,但陳偉業指家屬感到非常不滿及哀傷,待重新安葬死者後才商討追究。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就事件到立法會解釋,指入境處一般要1個月時間始能回覆警方查詢,處理該案的警員擔心遺體擺放太久,未待回覆下即列作無人認領。他承認警方須檢討遺體認領程序,但堅稱警方已查閱內部檔案,當時確實無法聯絡家屬。